梦游症。

我很久没吃过饭了。

【铛奶】中指与戒指

-ooc,ooc,ooc

脑洞小段子,文笔死亡警告.

——

我觉得我太久都没有见过这个人了。

所以但我站在他面前,明明只有半步的距离,我便可以轻而易举地走上前,搭上他的肩膀,说说笑笑,就像我们曾经做的一样。但他离我似乎又那么远,远到我迈不出步伐,再也站不到他身边,就像我们再也回不到曾经。

我走上前,看着他那一头橙色的头发打理得井井有条,再也不像记录中那般张狂飞扬的模样,他也不再像曾经穿着那一件基佬紫的外套,理所当然的,最为标志性的挂在脖子上的小铃铛也不见了踪影,取而代之是一条深色的围巾,针脚细密,大概与那些商店里买的东西差不了多少,脸变圆了些,也不再是我记忆中亦或我想象中的那张马脸。

也许我们都变了不少。

我大概也不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会叫好哥哥的奶茶,也不是那个和他打300时的中路一哥,也不是那个二傻大闹古墓时,那个宝贝儿。

于是我不再上前与他勾肩搭背,只是礼貌性的与他打了招呼,像一对多年未见的老友,慢慢悠悠地坐在他身旁,少了太多当初的激情,许多该有的,不该有的一并沉淀下来,变成我们面前那两杯茶。

我伸出我没有戴戒指的左手,与他没有戴戒指的右手相握,对面传递过来的依旧是温暖的气息。

我一时不知怎么开场,不知道应该问候些什么,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。我也许该表达出一位老朋友的关心,随口聊一聊家常,扯一扯我们俩年少轻狂时的故事,消磨掉互相都不充足的时间,在落山的夕阳下互相挥手道别,礼貌性的留下永远不会拨出电话号码,各自回到各自的生活,不再有交集,相淡相忘与尘世之间。

但我们毕竟不是什么老朋友,我也不想勉强自己去做那么多礼节性的东西。

我们是情侣,至少曾经是情侣。即使那时候的我们谁也没有坦然地说出那一句我爱你,没有口头上的承诺,没有肉体上的交易,一个浅尝辄止的吻,一个心领神会的微笑便足以证明一切。我们谁也没有说,但我们彼此都知道我爱他,他爱我。

他张了张嘴,似乎纠结了一会儿,将什么东西咽了下去,只留下一句平平淡淡的过得怎么样。

我将手指交叉,感受着手指上戒指那一丝令人安心的温暖,故作不在意地耸了耸肩,告诉他,“我过得挺好,不用担心我。”

他撇了撇嘴,表示这话他没法接。

我笑了笑,认认真真地问他,“你呢?”

“还好吧,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,日子照样过呗。”

“真巧啊,我也差不多。”

“那最近呢,结婚了没,幸福不?”

这句话从铃铛的嘴里说出来显得滑稽可笑,我从未想过我们俩也会有这样一天,不得不安安静静坐下来,谈论着热恋时期的我们完全无法想象的事。那时候我以为我能和他过一辈子,现在看来也的确是一辈子,各自的一辈子。

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朝他竖起了我的中指。

“铛铛,你欠我一场婚礼。”

我看见铃铛愣了愣,同样朝我竖起了中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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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中指上戴着一枚银色的戒指,那上面有着精致的花纹,以及一颗小小的,但却弥足珍贵的宝石,恰好与铃铛无名指上的同款。

“妈的奶茶你有毒吧,为什么要把结婚戒指套在中指上???”

铃铛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,微微一用力将我揽入怀中,他抓住我的手摘下那枚戒指,认认真真地将其套回我的无名指,同时将他自己手上的戒指与我摆在一起,在灯光下一同折射着耀眼的光芒。

我们俩是情侣,的确曾经是情侣。

上个星期我和这家伙在新西兰结了婚,做了登记。一起逛了商场,我为他买了新的外套,给他买了条围巾。他负责付了所有的钱。那么多年过去了,当初那个傻小子铃铛也被我日益增长的手艺养的白白胖胖,他虽是抱怨,却还是压抑不住幸福之情。这可惜他公司临时有事打电话终止了我们的假期,他直接坐飞机回了国,而我在世界上慢慢悠悠兜兜转转浪够了才买了机票回北京,于是再见,就是这副模样。

“你啊,这么大个人了,还这么幼稚。”

我眨眨眼睛,装作无辜的模样看着他。

他一时无话可说,只好将我搂的更紧。

一切都理所当然,反正我们是夫妻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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